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市监总局令第34号 |
第八条 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查看原文 |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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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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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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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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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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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下载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
否 |
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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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1份 |
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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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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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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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出质双方协商签订 |
否 |
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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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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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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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
分别由公安、企业登记机关、民政部门等核发 |
否 |
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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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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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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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
由登记机关出具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确认 |
审查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变更事项属于法定变更事项 |
0个工作日 |
确认登记 |
发放通知书 |
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当面交给申请人,或通过邮寄方式寄发给申请人。 |
审查通知书内容是否与申请人申请内容一致 |
0个工作日 |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 |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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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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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83992662(市北区人民法院);0532-86988355(黄岛区人民法院);0532-58713626(城阳区人民法院);0532-87291600(胶州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