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山东省财政厅 |
鲁财社〔2018〕86号 |
第七条 社会保险补贴。
……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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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鲁政办发〔2022〕8号 |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五)实行普惠化就业创业政策。省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出国留学人员在山东就业创业,均可同等享受属地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政策清单由设区的市统一公布。
(九)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对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个人1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对创业失败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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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财社〔2017〕164号 |
第七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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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
国务院 |
国发〔2015〕23号 |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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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办发〔2022〕13号 |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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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等三项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 |
青人社发〔2025〕5号 |
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领对象
1.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经本市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2.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申领条件
申领对象申领补贴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招用人员须为本单位自用职工;招用人员不含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2.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对申领补贴时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申领补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当月;对招用本单位原职工的,解除(终止)合同日期距再次签订劳动合同起始日期须间隔6个月及以上,且期间未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一次最多可申领补贴提报当月前12个月的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申领补贴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所需资金按体制从市、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补贴期限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等有关规定认定。在2025年1月1日前,已按青人社发〔2022〕4号文件核定补贴待遇的,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距原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距延迟退休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按原补贴政策期限执行;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距原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距延迟退休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仍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延迟退休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
2.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同一就业困难人员被多个用人单位招用的,或同一高校毕业生被多个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招用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五)申领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线上申请,或到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现场申请,须提报符合条件招用人员名单、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并对所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申领补贴的,还须提报自用职工人员名单、外包服务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等材料;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申领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还须提报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等材料。
2.审核。补贴申领单位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复核,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批确认。审核工作按照“即时受理,分批审核”的原则进行,各区(市)自每批次最后受理日期的次日起至审核完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审核存疑的,应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
3.发放。审批通过后,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单位代扣代缴社保费银行账户或单位其他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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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小微企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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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份 |
纸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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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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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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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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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小微企业提供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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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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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小微企业财务部门提供 |
否 |
招用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复印件 |
1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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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
毕业生通过毕业学校申领 |
否 |
|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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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2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电子版在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下载,纸质版在办事窗口领取。 |
否 |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办结 |
发放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将补贴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
2 |
拨付资金 |
| 审查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查申请材料。 |
1.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2.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3.查询其是否存在工商登记信息; 4.吸纳就业的是否为毕业当年的高校毕业生。 |
2 |
审查合格,予以公示;不合格,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
| 受理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受理或现场受理。 |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条件。 |
1 |
同意受理;材料齐全,不符合申请标准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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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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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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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对象是什么?
回答: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